中共黨員,工商管理博士,是深圳建市以來第一位、也是當時唯一一位任全國黨代表的企業家(中共十四大代表),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第三、第四屆外事僑務工委委員,深圳市首屆“十大杰出青年企業家”之一,康佳股票上市的倡導人和決策者。
羅益洪董事長出任康佳集團常務董事副總,并委任法定代表人的夙念,努力經營集團。使得康佳年凈利潤從2000多萬元躍升至2.38億元,其中有三年每年凈利潤都分別比上年翻一番以上。
1993年12月底辭職,1994年7月創辦深圳市新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開業(下稱新浩),擔任董事長一職至今。創建新浩時一無所有,正值國家銀根緊縮,硬是憑19余萬元起家,先后由三家市級公司擔保貸款500萬元創業。
1996年8月底即還清借款,直至2002年底都是零負債經營,在條件艱苦的環境下,仍帶領新浩實現“1357計劃”。
1996年初,在房地產仍普遍低迷無人看好的背景下,力排眾議,全力開發新浩城花園,積累誠信口碑和社會信譽,新浩城花園未動工即收到大量客戶款項。創造了第一次“廣告”即是“入伙通知書”的銷售奇跡,摘取深圳市優良工程的桂冠。
除業務外,羅益洪董事長還十分重視企業文化建設,羅董擅于學習鄧小平理論思維,嚴格遵守“三個有利于”標準,創新“四不象”機制(吸納國有、集體、個體和外資企業之長),高瞻遠矚,以奇制勝,新浩的企業文化為企業超常規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引擎。
榮譽
1991年當選首屆“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企業家”
1992年當選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
2000年當選二十年20位杰出康佳人(唯一一位“非康佳人”)
2006年當選中國房地產杰出企業家
2008被中國民營企業推薦為: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副會長
2009被軍旅華商評選組委會推選為:2009年百名杰出軍旅華商
2010在康佳集團三十周年慶典之際,被評為“三十年三十位杰出康佳人”稱號
2012被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授予“愛心企業家”(積極支持湛江市遂溪縣海山村扶貧開發工作)
2014被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推舉為: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副會長
2015被中國經濟日報、中國經濟人物征評組委會推選為:中國經濟十大創新人物
2016被廣東企業聯合會授予:廣東省最具社會責任感企業家
堅持信譽為本
以誠待人,信譽為本,是羅益洪董事長一生中最為顯著也最值得驕傲的特點。他始終認為,人無信不立,企業無信必敗。主政康佳時,視產品質量為企業生命;曾因供貨商的原材料供應不上,影響了產品生產,于是改船運為空運,增加了不少成本,但為了不失信于人,不惜做虧本生意。
創辦新浩時,憑著個人信譽,朋友信任他,社會支持他,幫他渡過一個又一個難關,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:開發新浩城花園時,“入伙通知單”成為銷售廣告,項目未動工即收到大量客戶款項,積累眾人口碑;開發金中環國際商務大廈時,合同規定一個月內新浩必須交款9000多萬元,銀行貸款肯定來不及,羅益洪董事長的多位合作伙伴得知消息后再次紛紛伸出援手,給予他鼎力支持。
公司堅持在創造經濟利益的同時,還應給社會和公眾創造更多的物質和精神財富,并且在日常經營管理中,嚴守“質量第一、信譽為本”的原則,并寫入新浩48字經營策略中。